李公明︱一周书记:诗歌研究中的纪念碑与……永恒的人文精神
原标题:李公明︱一周书记:诗歌研究中的纪念碑与……永恒的人文精神
《大海,飞鸟和学者:文德勒论诗人与诗》,[美]海伦·文德勒著,合唱团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丨上海贝贝特,2024年3月版,760页,188.00元
美国著名诗歌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1933-2024)的诗歌评论文集《大海,飞鸟和学者:文德勒论诗人与诗》(The Ocean,the Bird and the Scholar:essays on poets and poetry,2015)收入了海伦·文德勒二十年来有关诗歌的论文、书评和散文(包括2004年的杰斐逊讲座)。“文德勒研究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英国、爱尔兰和美国诗人及其作品,其中既有她长期关注的史蒂文斯、希尼、阿什贝利和格雷厄姆等人,又兼顾休斯、金斯堡、洛威尔、毕肖普、克兰皮特、梅里尔等人。此外,文德勒还着力于回溯诗歌传统,追踪济慈、叶芝、惠特曼、艾略特和其他诗人在当今诗人作品中的影响。文德勒试图展现史蒂文斯所说的诗论生态:‘诗歌是学者的艺术。’”(中译本封底语)这部诗论著作就是学者的艺术杰作。
对于诗歌研究者来说,大海与飞鸟意味着什么?学者为什么被放在一起?读者应如何理解诗歌与大海、飞鸟、学者的关系?在视觉意象中我们能够如何想象这些问题呢?在这里我想起了哈佛大学出版社原著的封面,其中有一种凝重、庄严的诗意。那是以一幅摄影照片作为封面画的设计,在宁静、深邃的海面上,一群海鸥不看海洋,它们背负天光,拍翼飞向远方。海面从暗黑到光亮的渐变导向地平线上那一抹都市剪影,似乎与文德勒诗歌评论中的那种深邃与变化的结构、力量合拍。中译本的封面则完全是另一种画风,从封面横贯到封底,在交错叠压的色块中是飞鸟和鱼的剪影,在灵动中的整体感也别有诗歌的韵致。
在“文学纪念碑”丛书中,《大海,飞鸟和学者》这部巨著是一座巍峨的诗歌评论纪念碑,就如文德勒的哈佛同事所说的,文德勒的诗歌研究是世纪诗歌界中的巨人。在这座由文学巨匠铸就的“文学纪念碑”中,它是其中一块闪亮的碑石,在丛书策划者和读者的心目中有特殊的分量。由此应该谈到的是,该书中译本的译者是“由一群热爱诗歌并致力于诗歌教学与研究的同道组成”的“合唱团”,从译者名单来看阵容强大。谁都知道诗歌与诗评的翻译难度很大,文德勒在她的诗歌研究中也时有谈到诗歌翻译的艰难与意义。比如在细读和分析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的组诗《斯威尼重生》(Sweeney Redivivus)的时候,她说逐渐明白为什么希尼要翻译爱尔兰中世纪作品《斯威尼的迷乱》(J.G.奥基夫编),原因是“翻译的力量在于能够扩展希尼自己的风格”;而希尼自己则坦言最初只是翻译了“一些最精彩的抒情瞬间,诗歌烈度的高光时刻”。后来渐渐觉得“必须承担整部诗歌的工作,才有资格翻译高光时刻”(533-534页)。另外,在谈到马克·福特(Mark Ford)的《诗选》(Selected Poems)的时候说它还收入了一些从拉丁语翻译过来的作品(塔西佗、阿普列乌斯、卢克莱修、卡图卢斯和老普林尼),进而认为这些翻译“从先前版本的翻译腔中拯救出振奋人心的故事和场景(阿提斯被阉割,佩特罗尼乌斯之死)。所有这些都值得一读,因为福特对语言的组织地道而充满活力:在我们没有拉丁语的时代,福特使古代的‘瞬间’(spots of time)持续鲜活”(649页)。这些关于诗歌翻译的评论可以让我们想到翻译文德勒这些诗歌评论的难度和挑战性。
文德勒在“引言”中首先就谈了在她的评论生涯中最为刻骨铭心的三件事。最果决的一件事是决心永远只为诗歌而写作,而且不限定于某个国家或时代的诗歌。有意思的是,她在读研究生时发现有很多老师的正业是研究某个时期的学者,但他们内心却是钟情于研究诗歌。“我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些诗歌研究者的秘密群体,这就让我欣然立下誓愿: 无论‘业内’怎么看待我,我永远只写跟诗歌有关的东西……”(引言,i)从“秘密群体”到公开的、终身铁杆级的诗歌评论研究学者,的确需要有极为决绝、果敢的勇气和信念。然而,在学术上这种独沽一味式的决绝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吗?文德勒说:“在当今的职场宣传中,选择单一文体作为专业领域依然是不大被认可的,然而又有多少学者或批评家能把所有文体都讲得或写得同样好呢?本质不同的文学结构——叙事的线性,戏剧的辩证,抒情诗的凝练……这些都说明不同文体间存有基本的不兼容性。”(引言,iii)听起来不无道理,但或许更应该说这是因人而异的选择。因为也很难说只选择单一文体就一定能写得好;而且在各种文体之间的跨界研究,对于回到单一文体的研究未必没有好处。文德勒说她唯有一次因为缺钱而答应给《纽约时报书评》写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的小说《美利坚的飞鸟》(Birds of America)的书评,并为自己不懂装懂而感到内疚,此后再也没写过小说评论。她的这种坦承与决绝是令人敬佩的。说到底,文德勒把她专一地从事诗歌评论的研究看作是她的“天职”——“正是它将我与‘学者’分开——至少,与人们心目中的典型学者划清界限。我是批评家,而非学者;是读者与作者,更受文本(texts)而非语境(contexts)的吸引。”“当我直觉到诗中有某种东西而我却无法提炼、名状、破解时,我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挫败感。”(iii-iv)这是关于“诗歌评论家”这个头衔的最真实、最有分量的说明。正如乔尔·布鲁沃(Joel Brouwer)在《纽约时报书评》的文章中所讲的,“在塑造——我几乎可以说是‘创造’——我们对英语诗歌的理解方面,文德勒所做的也许比任何其他在世的批评家都要多……文德勒为惠特曼、叶芝、艾略特、毕晓普、阿蒙斯、阿什伯里等人的诗歌带来了新的见解。”(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这是把诗歌评论看作是自己终身“天职”的最好回报。
然后,最奇异的事是她在二十三岁那年发现史蒂文斯的诗,“那感觉就像我自己赤裸的灵魂透过书页对我说话”,于是理解风格就是人格,并且知晓了这些诗的情感意义;并且由此而对“独特的风格在传达诗歌意旨方面的直接表现力”以及“语言和结构特征”产生的强烈兴趣(ii)。在进入真正的释义研究之前就发现了风格与人格以及与诗歌意旨的关系,这种奇异的心有灵犀,既是来自史蒂文斯诗歌本身的语言魅力,也与文德勒对诗歌语言的天生敏感有关。应该说,文德勒对诗歌的敏感与理解真的是天生的,但是她由此而推及所有人,说“我曾相信,并依然相信,任何读诗的人都能看出这一首比另一首好(那些认为没有判断标准的人不过是暴露了自己的无能。)”(iii),我感到这是过了、绝对化了。事实上要承认即便是在诗评家中间也并非总能“看出这一首比另一首好”,因为诗评家的研究者语境也是有差异的;况且有很多好诗实际上是很难说谁比谁更好。
还要说的是,令她感到最痛苦的事是离婚之后独自带娃、教学任务极为繁重、研究工作几乎要停止。为此她很嫉妒她的男同事们,“在那个年代,他们的伴侣似乎为他们做好了一切。玛乔丽·尼科尔森曾撰文说女性学者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妻子,这再真实不过了”。对此我特别能理解。不管怎么说,她知道“停止写作是一种自我谋杀”,最后依靠申请了富布赖特资助,情况才得到好转(引言,ii-iii)。
文德勒对诗歌研究的要素和自身能力的局限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她认为像她这样的诗歌批评家在某种意义上是“博学的”,指的是要熟记看过的故事、风格和结构;能理解写作中潜在的表达可能(从神话和叙事的壮阔形式,到介词冠词近乎无形的排列组合);熟记词语和句式的组合变化,并对新的排列会产生何等力量感到好奇;能在熟悉的结构中发现新的创意,为它们命名并发明新的分类方法。同时她也知道自己的“学识”与诗人的“学识”相似,尽管在很深的程度上涉及词源与形式,却往往不系统,而且是个性化的。因此她说自己常常无法胜任的“学术”任务是牢记事实、进入争论、将作品与其时代的政治和哲学背景联系起来。她说自己缺少宏大叙事的能力(iv)。因此,“我不得不接受自身能力的局限:我为诗体和想象的幽微而着迷,就像他人被意识形态或历史迷宫所吸引。我当不了理论家或新历史主义者,但我也看到许多学者不是合格的诗歌解读者。要理解一首诗,首先要理解其功能风格的要素;当一位学者在没有深入了解诗人作品的情形下就闯入一首诗,试图说明某种意识形态的观点,他/她就会误解诗歌与诗人”(v)。前面对诗歌批评家提出的“博学”要求是必须重视的,在她的具体诗歌评论中当然还涉及更丰富和更深入的要求。所谈到的许多学者对诗歌的不合格解读,那是必须时刻自我警惕的,尤其是她指出的那种因“试图说明某种意识形态的观点”而误解了诗歌与诗人的情况。
收入该书的第一篇文章《大海,飞鸟和学者:艺术如何帮助我们生活》最初发表在2004年7月的《新共和》杂志(The New Republic),是文德勒关于诗歌艺术与人文学科的关系、艺术在国民教育中应有的地位等核心问题的重要论述,也可以看作是对该书主旨的解读。文章首先针对在美国教育中哲学与历史被默认为“人文学科”(The Humanities)的核心而其他学科——语言、文学、宗教、艺术——被贬至从属位置的状况提出质疑,提议“人文学科的核心研究对象不是历史学家和哲学家的文本,而是审美努力的产物: 艺术,音乐,文学,戏剧,建筑,等等。”“我们或可将其他人文学科置于外围——哲学,历史,宗教学”(第1-2页)。接下来对将人文学科聚焦于艺术将带来的好处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以及论述了为什么要鼓励对艺术的研究。这些论述非常适合帮助读者理解艺术的人文主义价值及其在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有些表述是相当深刻的,比如说“在艺术中,我们看到人类困境的本质——约伯、李尔王、伊莎贝拉·阿彻尔、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一位女士的肖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中的人物。——也看到长久以来表现手法的演进(比如哥特趣味代替罗马趣味,歌剧创作代替素歌创作)”(第2页)。然而当作者为了在与哲学、历史学等人文学科的比较中建立和凸显艺术的核心地位的时候,有时也容易过于绝对化,比较随意地说了一些过头话,比如认为“艺术提出历史与哲学的问题,却并不暗中宣扬某种单一价值体系或普世解决方案”(同上)。实际上谁都知道,在艺术中宣传单一价值体系和作为意识形态宣传工具的例子太多了。
但是当文德勒对美国著名现代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的诗歌及相关论断展开论述的时候,其中那些关于为何应该将艺术及其研究置于人文教育核心的合理性解释是很有感染力的,是对于潜藏于诗歌研究中永恒的人文主义精神的出色阐扬。可以说,那些曾经令史蒂文斯感到极为不安的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我们,“他看见大多数人如行尸走肉,目光茫然,几乎看不到他们栖居的大地,将大地从他们实用主义的城市意识中滤去了”(第4页)。文德勒说史蒂文斯在他的诗歌中反思了艺术功能以及其缺失所导致的后果:“如果在我们的上空没有飘浮着所有这一切由艺术、音乐、宗教、哲学和历史所发明的象征,也没有学术努力所产生的一切解读和阐释,那么我们将成为怎样的人呢?史蒂文斯说,我们将成为梦游者,像机器人那样走来走去,对于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无知无觉: 这就是史蒂文斯《梦游》(1943)的主旨。”(第6页)梦游者和机器人的比喻非常贴切,另外在这里已经可以看到艺术与学术之间必须建立的联系。然后文德勒接着分析说:“这首诗建立在三种意象上,首先是变幻不息的大海,世俗语言——也包括语言和艺术的日常语汇——之俗世储备。其次是必死之鸟的意象,它的飞动恰似海水的涌动,却终要被海水冲逝。其后代也终将被海水冲逝。第三个意象是学者,没有学者,大海和飞鸟都不会完整。”(同上)这是对文章题目的回应,也是对选作该书书名的解释。大海也是指世俗生活,飞鸟是精神生活中的艺术,“诗人说,没有飞鸟及其后代,大海将成为“死亡的地貌”——并不是说亡者已前往另一个世界,而是说他们生而为人却宛如梦游,无论在情感上还是精神上,虽生犹死……”(第8页)因此,“对于史蒂文斯来说,艺术与艺术研究是共生的一对,彼此依赖。……艺术与学问互相扶持,彼此相悦,恰证明了人文学科与艺术于内在层面和教育层面都密不可分”(第9页)。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艺术在人文学科中的地位与意义就比较有说服力。
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作为诗歌研究者、评论者的文德勒似乎对历史与现实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斗争等都不会很感兴趣,但是绝对不能说她对政治是忽视的。文德勒在2015年4月接受哈佛大学特约撰稿人的采访时谈到了战争与政治对诗歌的影响:一方面诗歌活动和诗人获得的赞助的机会会大为减少,但是另一方面同时发生的是“诗歌可能会突然再次变得重要,就像不久前爱尔兰和波兰的政治动荡时期一样”。这是诗歌与政治动荡的一种关系。虽然她说自己并不擅长或难以胜任将作品与其时代的政治和哲学背景联系起来的任务,她还是把自己对希尼的诗歌批评看作是“为忽视希尼作为诗人的爱尔兰治批评提供另一种选择”(https://news.harvard.edu/gazette/story/2015/04)。但是她没有忘记指出“希尼——他的诗常被狭隘地局限于政治或民族框架内解读——是一位几乎在所有抒情诗文体中进行创新的作家”(引言,xv)。
在“永不倦怠的蓝调:《兰斯顿·休斯诗集》”中,可以看到文德勒是如何审慎地在诗歌评论中把握着政治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是二十世纪美国杰出的黑人小说家、诗人和剧作家,被誉为“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中坚人物 。文德勒首先就说由休斯本人在1959年为克诺夫出版社亲订《诗选》(Selected Poems)的时候,显然对其最具争议的带有政治性倾向的诗歌进行了自我审查,“软化了那个愤怒的休斯”(46页)。文德勒的分析是:“或许休斯不再相信这些受压制的诗歌,它们显然不是他作品的最佳代表。然而,如果没有这些诗作为衬托,则很难描述他的佳作。”(46页)这无疑是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视角。在她看来,即使休斯的创作有时沦为宣传品,但他没有玩世不恭地进行创作,他仍然有一种理想主义信念,深信文字说服他人的力量;她进而认为或许是由于生活匆忙、事业紧迫而使得休斯没能成功地把思想消化为艺术风格以发挥诗歌的作用(47页)。她认为对于研究艺术创作中的真诚、信仰、良知以及与其艺术水平的关系,休斯是一个有意味的案例。很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她以阿诺德·兰佩萨德(Arnold Rampersad)写的《兰斯顿·休斯的一生》(The Life of Langston Hughes)作为分析的例子。“政治可能是诗人的墓地,而只有诗歌才能让他复活。”这句话听起来是对的,因为只是“可能”;不能排除的另一种可能是诗歌不怎么样,但是政治使诗人复活了。问题是兰佩萨德毫不犹豫地批判了休斯的“妥协”,比如休斯在撰写《著名美国黑人》的传记文集时竟然漏掉了杜波伊斯。另外当1953年3月休斯接到麦卡锡参议员委员会的传票出庭作证的时候,拒绝牵连他人,自己终被“免罪”,而兰佩萨德批评了休斯在麦卡锡听证会上的行为,认为他“基本被动的,甚至是躺倒的”行为与保罗·罗伯逊(Paul Robeson)和其他人的“积极抗争”形成鲜明对比。文德勒则认为,每一个这样的“妥协”都必须在其历史时刻的背景下进行权衡,“事后从道德的角度看,我们没有人能够评判在休斯的处境下我们会如何行事。我们也可能会创作一些从艺术标准来看不甚光彩的作品。但《诗集》的出现使我们有理由把他的诗歌作为艺术作品来评判”(49页)。这无疑是非常审慎的态度和同情的理解,破除了在艺术与政治之间的简单、刻板和固化的偏激之见。
最后,我还是愿意回到艾伦·金斯堡(Irwin Allen Ginsberg,1926-1997)的诗歌。读一下切斯瓦夫·米沃什(Czesław Miłosz,1911-2004)的《致艾伦·金斯堡》(To Allen Ginsberg)吧:“我羡慕你彻底反抗的勇气,燃烧的词语和一个预言家的猛烈诅咒。/……你的渎神的嚎叫还在一个霓虹灯似的沙漠上回响。在那里,人类的部落在漫游,并被宣判进入非现实。/……而你的新闻记者般的陈词滥调,你的胡子和珠子,你反叛另一个时代的着装,全都被原谅了。”(95页)写得太好了!文德勒接着就说金斯堡在他的作品《诗选: 1947-1995》的开头就给出了关于他提出的“彻底反抗”的定义:“我想象有一个语言的力场,是与被催眠的力场控制装置相对的:政府秘密警察和军事媒介,会同了它们上亿美元的惰性,信息扭曲,洗脑和大规模的幻觉。”(96页)1956年,金斯堡在他三十岁的时候出版了《嚎叫和其他诗》,他在诗歌中大声呐喊,反对那个“吞噬年轻人的美国”。结果美国海关没收了在英国印刷的《嚎叫》,旧金山警察派了两名官员到正在出售《嚎叫》的“城市之光”书店,逮捕了出版商。但是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法官宣告《嚎叫》不是黄色书籍,并宣判出版商无罪,这就让《嚎叫》和金斯堡都出名了。以后金斯堡把当天的新闻放进诗歌之中: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越南战争、同性恋生活、城市衰败等等。文德勒认为“金斯堡的杰出诗歌力量显然没有得到广泛的评价”(97页)。她进而指出:“金斯堡的诗歌是美国社会很大一部分的X射线。”“金斯堡早期诗歌里的愤怒和绝望是自我厌恶的结果,同时也是对世界的客观批评。他自己的情感危机导致了他对苦痛强烈的洞察力: 一个压制性的社会强加给年轻人的苦痛。”(97、98页)
看来无论如何,诗歌研究与永恒的人文精神之间,政治是一个永远徘徊的幽灵,也是那座纪念碑上不可缺少的闪亮的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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